个人参保登记
办理条件:北京户籍人员(被征用了土地的失地农村户口人员或其他特殊法规法定的农村户口人员);
注:一般情况下,北京农村户口人员是不能正常购买社保的,只能参加农村合作医疗保险 。北京城镇户口的个人上社保是指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办理材料:本人户口本、身份证及复印件等材料。
办理流程:持所需材料到户籍所在地所属的社保机构办理参保。
办理地点:本人户口所在地所属的社保中心。
》》北京社保中心电话 地址 办公时间一览
单位参保登记
办理条件
用人单位新参保登记:
本市区域内的用人单位,应自批准30日内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在京首次新参保职工社保登记: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办理材料
全程网上办理,无需提供材料
办理流程
用人单位新参保登记:
参保单位需在成立30日内向注册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报参加社会保险,以下三种方式任选其一,“e窗通”或“网上服务平台”更为快捷。
(一)“e窗通”登记单位信息
目前市场监管局“e窗通”服务平台已将社会保险登记作为服务事项纳入其中,参保单位通过市场监管局“e窗通”在办理企业注册的同时,可办理单位社会保险登记。
(二)网上服务平台登记单位信息
参保单位登陆“网上服务平台”,点击进入“新参保单位网上登记”页面录入单位信息。
(三)社保企业版登记单位信息
用人单位登录“网上服务平台”,通过“下载专区”─“程序下载”─“五险合一采集软件下载”下载“北京市社会保险信息系统企业管理子系统(普通单位版)”及最新程序补丁(以下简称“社保企业版”),点击“单位预登记”进入“单位信息录入”模块录入单位信息。点击“单位预登记”进入“单位信息查询”模块生成单位登记数据报盘文,将以上两个数据文保存到移动存储介质并提交后,打印《北京市社会保险单位信息登记表》一式2份并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