凯发app-凯发k8官网下载客户端中心

停工留薪期是怎来的?停工留薪期不能超过几个月? -凯发app

2024-01-31 15:27
举报

  停工留薪期是怎来的?停工留薪期不能超过几个月?具体如何申请的?随社保网小编来看看。

  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是指职工因工作遭受出事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后,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根据工伤保险法规第三十三条第二款的法定,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在停工留薪期内,即使职工不工作,单位也不得拒绝支付其工资。

  停工留薪期内,用人单位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吗?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法定:

  职工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该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法定解除劳动合同。因此,停工留薪期内,用人单位不得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把职工一丢了之。

  停工留薪期满,工伤职工不上班,用人单位能否按旷工处理?

  首先,用人单位应确定工伤职工的停工留薪期是否真的已经届满,是否存在延长或重新起算停工留薪期的情形。

  其次,如果工伤职工不存在以上情形且停工留薪期已经届满,则用人单位应通告工伤职工进行劳动能力鉴定。需要注意的是,职工拒绝接受劳动能力鉴定的,将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最后,配合进行劳动能力鉴定是工伤职工的权利,也是义务。停工留薪期届满,工伤职工拒绝参加劳动能力鉴定,其劳动能力是否丧失或者部分丧失无法确定,不属于用人单位不能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的法定解除劳动关系的情形,用人单位可以根据有关法定按旷工处理。

【免责声明】文章采自网友投稿刊登及网络转载,内容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与本网站无关。本网站对文中陈述、观点判断保持中立,对文中内容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仅供读者参考交流。
相关推荐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