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认定后,工伤治疗后劳动能力鉴定包括哪些内容?具体如何申请?工伤认定标准是什么?去哪里认定?随社保网小编来了解一下。
工伤保险是怎么来的?工伤保险有什么用的?
发生工伤后哪些人需要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具体申请由谁提出?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或停工留薪期满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统筹地区劳动能力鉴定委会提出申请,并按法定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具体证明材料包括:根据工伤保险相关法规的有关法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应提交工伤认定确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工伤认定确定是由劳保部门根据我国的法规、法规的法定,确定职工受伤或者职业病是否属于工伤范围,是否符合工伤的基本条件的书面确定。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是指职工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到工伤保险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治疗过程中,由医院记载的有关工伤职工的病情、病志、治疗情况等资料。劳动能力鉴定机构据此审看查询工伤职工的伤情是否处于稳定状态,能否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劳动能力鉴定包括哪些内容?
(一)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
(二)停工留薪期限或延长停工留薪期的确认;
(三)工伤康复和辅助器具安装的确认;
(四)存在争议的旧伤复发确认;
(五)疾病与工伤因果关系鉴定;
(六)供养亲属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鉴定;
(七)职工因病或非因工伤残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
(八)法律、法规法定的其他劳动能力鉴定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