②受托人非委托人配偶或父母、子女的需提供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件,经公证部门公证的委托书。
(5)经人民法院认定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申请人,由其监护人代为办理,提供申请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法院判决书等材料、申请人及监护人的身份证件、监护关系材料(法院判决书、户口簿或结婚证等可以证明监护关系的材料)。
2、提取原因申请材料原件:
与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聘用)关系的证明。
3、本人名下的中资银行借记卡。(建议携带银行一类账户借记卡)
三、服务方式:
线下:
建设银行住房公积金业务网点、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网点
四、办理时限:
手续齐全情况下,不超过3个工作日。
五、注意事项:
对于业务需要留存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的,由住房公积金业务网点经办人代为扫描、打印或复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