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使用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购买自有住房,可就支付的首付款先办理一次性提取业务,再就偿还贷款情况办理分次提取业务。
(一)首次提取时提供以下资料
1.购房人身份证件。
2.提取配偶住房公积金的,还应提供配偶身份证件及婚姻关系证明。
3.购房资料,同“未使用住房贷款购买自有住房”提取中购房资料。
4.个人住房贷款资料:借款合同、还款凭证。
5.职工与他人共同借款的,还应按共同借款人关系分别提供以下资料:与配偶共同借款的,提供婚姻关系证明。与未成年子女共同借款的,提供父母子女关系证明;与非上述家庭成员共同借款的,其他借款人应书面声明放弃提取住房公积金。
(二)首次提取后,提取人(借款人或配偶)再次提取时应提供以下资料
1.身份证件;
2.还款凭证。
职工购买自有住房,符合相关法规提取夫妻双方父母住房公积金的,除提供相应资料外还应提供父母身份证件及出生证或同户籍户口簿等可证明父母子女关系的证明。
职工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可办理一次性提取业务并提供以下资料:
(一)身份资料
1.建修房人身份证件;
2.提取配偶住房公积金的,还应提供配偶身份证件及婚姻关系证明。
(二)建造住房资料
1.建造规划许可证明,其中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建造住房的提供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
2.建造住房工程预算。
(三)翻建住房资料
1.旧房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
2.旧房翻建许可证明,其中在农村集体土地上翻建住房的提供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
3.翻建住房工程预算。
(四)大修住房资料
1.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
2.大修鉴定证明,其中城市房屋大修的提供房产管理部门认证鉴定机构出具的房屋危险性鉴定为c级或d级房屋安全鉴定报告;农村房屋大修的提供乡镇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
3.大修工程预算。
职工住房公积金贷款逾期,经法院判决或裁定并强制执行的,执行法官应提供以下资料:
1.强制执行通告书。
2.人民法院判决书或裁定书。
3.人民法院介绍信。
4.执行法官证件。
5.贷款银行证明。
老旧房屋改造提升提取
本市区域内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的,房屋产权人(公有住房承租人)及其配偶、本人直系血亲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并提供以下资料:
(一)加装电梯资料
1.房屋产权人(公有住房承租人)身份证件。
2.不动产权证(房屋所有权证)或公有住房承租协议。
3.所装电梯的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表复印件。
4.所装电梯分摊费用的全款发票。
(二)提取职工身份资料
1.提取职工身份证件。
2.提取职工为房屋产权人(公有住房承租人)配偶的,还应提供婚姻关系证明。
3.提取职工为房屋产权人(公有住房承租人)直系血亲的,还应提供亲属关系证明。
本市区域内既有房屋由于老旧小区改造提升、城市更新后增加面积的,房屋产权人(公有住房承租人)及其配偶、本人直系血亲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并提供以下资料:
(一)增加面积资料
1.房屋产权人(公有住房承租人)身份证件。
2.不动产权证(房屋所有权证)或公有住房承租协议。
3.施工验收证明文书复印件。
4.施工费用的全款发票。
(二)提取职工身份资料
1.提取职工身份证件。
2.提取职工为房屋产权人(公有住房承租人)配偶的,还应提供婚姻关系证明。
3.提取职工为房屋产权人(公有住房承租人)直系血亲的,还应提供亲属关系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