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材料
职工可到管理部提出申请,并提供以下资料:
1.承租人身份证件;
2.提取配偶住房公积金的,还应提供配偶身份证件以及婚姻关系证明;
3.经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认定享受住房保障租赁补贴的,应提供住房保障租赁补贴证明。
4.养育未成年二孩及以上多子女的本市缴存职工申请按照实际房租提取的,应提供提取职工与子女在同一户籍的户口簿和房屋租赁合同。
提取申请通过的,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与职工签订租房约定提取申请协议,对提取期限、提取金额、提取日期、提取储蓄卡卡号等信息进行约定,并按照约定内容为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
申请入口:天津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