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边领失业金一边交灵活就业可以吗?各地是怎么要求的?具体是什么样的情况?随社保网小编来了解一下。随社保网小编来了解一下。
失业保险金,是失业保险待遇中最主要的部分,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依法支付给符合条件的失业者的基本生活费用,为了保证失业者的基本生活需要,对失业者在失业期间失去工资收入的一种临时补偿。
一边领失业金一边交灵活就业可以吗?
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能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保吗?
对于一边领失业金一边交灵活就业,是可以的,但因地而宜的。
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如果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保,只要没有新的用人单位为其参加社会保险,就不属于失业保险上的"重新就业",可以继续领取失业保险金。同时,如果在此期间找到了新的工作,单位开始为其缴纳职工社保,那么就会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
根据《社会保险法》法定,失业人员重新就业的,停止发放失业保险金。关于如何判定失业人员是否重新就业的标准问题,国有专门法定:经办机构以失业人员重新就业为由停发失业保险金时,可以用人单位是否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为标准确定是否重新就业。
据此,失业人员在打零工期间,只要没有新的用人单位为其参加社会保险,就不属于失业保险上的“重新就业”,可以继续领取失业保险金。也就是说,领金期间可以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保的。
此外,关于灵活就业社保的缴纳,一般来说,只能缴纳医保和养老保险。在找到新工作之后,可以让新单位为自己缴纳职工社保。
然而,也有可能出现地方法定在领取失业金期间不能交灵活就业社保的情况。这是因为一旦交了灵活就业社保,就视为已经有收入,不符合领取失业金的条件。
所以总的来说,具体情况可能会因地区和具体法规而有所不同。因此,在实际操作中,建议先了解清楚当地的相关法规法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