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我们在上海缴纳公积金后,如果进行购房,上海公积金购房将如何提取呢?贷款的条件、材料要哪些?随社保网小编来了解一下。
购买拥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
一、适用范围:
1、购买本市拥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的个人及其配偶,且无住房公积金贷款,无提取住房公积金归还贷款委托的。
2、购买外省市拥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的个人及其配偶,房屋所在地为职工本人或配偶或父母、子女户籍地的,且无住房公积金贷款,无提取住房公积金归还贷款委托的。
3、购买外省市拥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的个人及其配偶,房屋所在地为职工本人或配偶公积金缴存地的(缴存地指职工当前账户状态正常,且已连续缴存六个月及以上的住房公积金账户所在地级市),且无住房公积金贷款,无提取住房公积金归还贷款委托的。
4、购买江苏省、安徽省、浙江省拥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的个人及其配偶,在本市无自有住房,且无住房公积金贷款,无提取住房公积金归还贷款委托的。
二、申请材料:
1、身份证明和关系证明原件:
2、提取原因证明材料原件:
(1)在本市购买自住产权房的提供购房合同、购房全额发票(购买二手房无法提供发票的,需提供契税完税证明)、所购住房的不动产权证(发证之日起五年内);
(2)在本人、配偶、父母、子女户籍地购买拥有所有权自住住房的,提供购房合同、购房全额发票(购买二手房无法提供发票的,需提供契税完税证明)、所购住房的不动产权证(发证之日起五年内)、户口簿;
(3)在本人、配偶住房公积金缴存地购买拥有所有权自住住房的,提供购房合同、购房全额发票(购买二手房无法提供发票的,需提供契税完税证明)、所购住房的不动产权证(发证之日起五年内)、通过“全国住房公积金”小程序出示在购房地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情况或提供当地住房公积金盖章的缴存查询材料;
(4)在江苏省、安徽省、浙江省购买拥有所有权自住住房的,提供购房合同、购房全额发票(购买二手房无法提供发票的,需提供契税完税证明)、所购住房的不动产权证(发证之日起五年内)。
(5)购买公有住房产证前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提供公有住房出售合同、个人购房交款凭证(已加盖建设银行业务章或现金收讫章的用户联);
(6)动拆迁安置产权住房的提供房屋动拆迁安置协议书、超安置费用部分的发票或收据(安置费直接抵扣房款的,应由动拆迁单位提供补差的书面证明)、不动产权证(发证之日起五年内);
(7)购买拍卖产权房的提供房屋拍卖确认书、购买拍卖房的发票或收据、不动产权证(发证之日起五年内);
(8)购买本市共有产权保障住房相关产权份额的提供购买相关部门产权份额协议、上海市共有产权保障住房相关部门产权份额价款缴清证明、不动产权证(发证之日起5年内)。
3、本人名下的中资银行借记卡。(建议携带银行一类账户借记卡)
4、其他相关材料:市公积金中心在提取审核过程中对职工提取行为真实性存疑的,可要求职工进一步提供其他有效证明材料。